要求来源:GB 9706.1-2020 / IEC 60601-1: 2012;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最低要求(7.2.1):如果ME设备、部件或附件的尺寸或外壳特征不准许将规定的标记全部标上,则至少应标上下列标记。而其余的标记应在随附文件(如:说明书)中完整地记载。无法做标记的ME设备,这些标记可以贴在独立的包装上。 如果ME设备预期接收来自ME系统中其他电气设备的电能,且依赖其他电气设备以符合通用要求时,至少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与供电网的连接的ME设备应标记以下信息,这些标记应出现在包括供电网连接的部件外部,且最好靠近连接点。(永久性安装的ME设备除外): 相关符号应标记在应用部分的连接器上或邻近处,除非没有连接器,这种情况的标记应在应用部分上;或一个连接器可以连接一个以上应用部分,而且应用部分有不同分类,这种情况每一个应用部分应标记相关的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