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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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定临床评价和分析中包含的临床数据的评价标准和价值,依据《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附件5. “建立数据评价标准的考虑因素”建立证据水平的评价标准,该标准将对证据水平按照以下顺序由高到低排列,该评价标准同时将用于数据贡献评估标准中“数据来源类型”的评分。

1)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荟萃分析/文献综述

2)队列研究

3)病例对照研究

4)病例系列研究

为了确定临床数据与申报产品的相关性和对证明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贡献度,依据《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附件6. “参考评估方法”建立了证据适宜性和贡献度评估标准。相关性的评估标准在下表数据适宜性评估标准中“适当的产品”的描述,纳入分析的数据均为“申报产品”和/或“同品种医疗器械(等同器械、可比器械)”,因此在文献筛选阶段“其他产品”的文献数据将被排除。为保证评价数据的科学性,适宜性评估分级系统中的各评估项选项由高到低分别进行量化评分,适宜性标准的四项评分之和大于等于8的文献将纳入分析。同时,如果四项中的任何一项评分为1时,则该文献将会被排除。

数据适宜性评估标准

相关性标准描述分级(评分)系统
适当的产品数据是否来源于申报产品?D1 申报产品:3
D2同品种医疗器械(等同器械、可比器械):2
D3 其他产品:1
适当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是否相同?A1 相同:3
A2轻微偏离:2
A3重大偏离:1
适当的患者人群数据来源的患者人群是否可代表预期使用人群(如年龄、性别等)和临床状况(包含疾病状态和严重度)?P1适用:3
P2有限:2
P3 不同人群:1
可接受的报告/数据汇总数据是否包含实施合理的、客观的评估所需要的足够信息?R1 高质量:3
R2 微小缺陷:2
R3 信息不充分:1

贡献度的评估使用分配权重的方法来评估数据集对证明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贡献。数据贡献评估标准见下表,当某一数据集拥有的一级分级(回答为“是”)越多时,其提供的证据的权重就越大。

数据贡献评估标准

数据类型研究设计是否适当?分级系统
数据来源类型试验设计是否适当?T1 是
T2 否
结果指标报告的结果指标是否反映了医疗器械的预期性能?O1 是
O2 否
随访随访期限是否足以评价治疗效果并识别并发症?F1 是
F2 否
统计意义是否提供了数据的统计分析以及其是否适当?S1 是
S2 否
临床意义观察到的使用效果是否具有临床意义?C1 是
C2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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