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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管插管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4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气管插管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气管插管产品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管理类别为Ⅱ类,分类编码为08-06-03的无源气管插管产品,不适用于气管切开插管和含可视化组件的有源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插管和可视气管插管可参考本指导原则的适用内容。 二、注册审查要点 (一)监管信息 注册申请人应提供申请表、产品列表、主文档授权信(如适用)、既往沟通记录(如不适用,应当明确声明申报产品没有既往申报和/或申报前沟通)及其他管理信息等。 1.产品名称

气管插管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09]95号)

该指南已更新为:气管插管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4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气管插管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原理/机理、结构、性能、预期用途等内容,把握技术审评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作出系统评价。 本指导原则所确定的核心内容是在目前的科技认识水平和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审评人员应注意其适宜性,密切关注适用标准及相关技术的最新进展,考虑产品的更新和变化。 本指导原则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不包括行政审批要求。但是,审评人员需密切关注相关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为《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第二类气管插管产品,类代号现为6866。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的要求 气管插管产品的命名应采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的通用名称,或以产品结构和应用范围为依据命名。产品名称中可带有表示材质的描述性词语,如“PVC” 等,还可以根据产品结构,带有“有囊”、“无囊”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