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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机和呼吸机用呼吸管路产品注册审查 指导原则(2024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上一版本为2012年版 本指导原则旨在帮助和指导注册申请人对麻醉机和呼吸机用呼吸管路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医疗器械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麻醉机和呼吸机用呼吸管路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分说明和细化,并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管理类别为Ⅱ类的呼吸管路,分类编码为08-06-02。通常为“人”字形或“一”字形结构的波纹管,部分管路可以做轴向伸缩,人字形结构的管路由吸气支路和呼气支路组成,一般由塑料或硅橡胶材料制成的。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带加热丝具有加热功能的呼吸管路,有加热功能的呼吸管路可参考本指导原则的适用内容。产品用于麻醉机、呼吸机接口与供氧面罩的管路连接。 二、注册审查要点 (一)监管信息 1.

麻醉机和呼吸机用呼吸管路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2年第210号)

此指导原则已发布2024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麻醉机和呼吸机用呼吸管路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的结构、性能、预期用途等内容,把握技术审评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做出系统评价。 本指导原则所确定的核心内容是在目前的科技认识水平和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审评人员应注意其适宜性,密切关注适用标准及相关技术的最新进展,考虑产品的更新和变化。 本指导原则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不包括行政审批要求。但是,审评人员需密切关注相关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为《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第二类麻醉机和呼吸机用呼吸管路产品,类代号为6866。 二、技术审评要点 (一)产品名称的要求 麻醉机和呼吸机用呼吸管路产品的命名应按《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的通用名称,或以产品结构和适用范围为依据命名。产品名称中也可带有表示材质的描述性词语,如“PVC” 等。若为“一次性使用”,名称前应带有“一次性”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