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导原则旨在帮助和指导注册申请人对一次性使用引流管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医疗器械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一次性使用引流管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分说明和细化,并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为《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第Ⅱ类一次性使用引流管产品,分类代号为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05非血管内导(插)管-06引流导管。 目前临床使用的带引流功能的产品种类繁多,按其结构和功能不同分类管理。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按照Ⅱ类管理的,主要用于外科做手术区域体液引流的产品。包括接触胸腔、腹腔、腰椎、体内创面或体表真皮深层及其以下组织创面的引流导管。而用途完全不同的Ⅱ类产品如导尿管、胃管和泪道引流管等不在本原则中描述。申请人根据申报产品具体使用用途明确。 注册审查要点 (一)监管信息 1.产品名称
该指导原则已修订为:一次性使用引流管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4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一次性使用引流管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原理/机理、结构、性能、预期用途等内容,把握技术审评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作出系统评价。 本指导原则所确定的核心内容是在目前的科技认识水平和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审评人员应注意其适宜性,密切关注适用标准及相关技术的最新进展,考虑产品的更新和变化。 本指导原则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不包括行政审批要求。但是,审评人员需密切关注相关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为《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第Ⅱ类一次性使用引流管产品,分类代号为6866。 目前临床使用的带引流功能的产品种类繁多,按其结构和功能不同分类管理。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按照Ⅱ类管理的,主要用于外科做手术区域体液引流的产品。而按照Ⅲ类管理的脑室和胸腔引流管以及用途完全不同的Ⅱ类产品如导尿管、胃管和泪道引流管等不在本原则中描述。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的要求 一次性使用引流管产品的命名应采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的通用名称,或以产品结构和应用范围为依据命名。产品名称在通用名称基础上可带有表示材质、用途或结构等描述性词语,举例如下: